新乡市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拟选聘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按照《关于印发<新乡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营商〔2021〕4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了新乡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换届调整工作。经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机构推荐,我办复核汇总后,初步确定182名新乡市第二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拟选聘名单见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12月29日(7个工作日)。如有质疑,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0373--3695355
电子邮箱:yshjfwxnk@163.com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