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借鉴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76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来自青岛、成都、常州、温州、台州、泉州、佛山、江阴等8个地方72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这72条典型做法基本涵盖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包括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等7大方面。这些典型做法,都是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民营企业在改革创新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出的创新性举措,已经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抓好《通知》落实,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典型做法学习,做到融会贯通。要把2022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谋划与典型做法借鉴相结合,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方本领域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完善便企利企政策,突出出台政策的针对性、务实性、可操作性,打通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的“最后一百米”,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创建打牢基础,营造更好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环境。
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