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开发区整合方案获省政府批复
为进一步优化开发区体系,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工作的部署,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新乡市开发区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整合方案》),并上报省政府。
2月15日,《整合方案》成功获得省政府批复。我市将原的经开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等18个开发区,整合为13个,并确定了各开发区名称、主导产业、空间分布、发展目标,为我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整合后,县(市)管理的开发区共8个,实现了“一县一省级开发区”的整合目标;市本级管理的共3个;市辖区管理的共2个。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按照省批复要求,会同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资源规划局、统计局等部门,统筹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确保完成整合、扩区、调规、改制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开发区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增强开发区发展动力活力。科学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确保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效衔接,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树牢“项目为王”鲜明导向,把项目建设作为开发区发展的主战场,进一步激活存量、扩大增量、优化常量,提升产业聚集度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