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
政策解读:《新乡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
近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乡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按照新乡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为指导全市“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对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在广泛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新乡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在营商环境方面,营商环境排名在全省实现“进五争四”,70%的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达到省内一流水平,5—8个优势指标成为全省标杆,2—3个优势指标成为全国标杆,创建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加快建成与新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全国城市信用监测在地级市排名稳定在80名以内,在河南省稳居前三位,再建成2—4个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打响“信用新乡”名片,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各领域具体目标:“三个走在全省前列、两个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走在全省前列,信用环境走在全省前列,宜居宜业环境走在全省前列,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三、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三大部分、九章内容: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二章,主要为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基础、发展环境、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章至第七章,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信用环境等五大环境提升和强化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政务服务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开发区管理体系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模式,重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造数字政府,强化数据共享,提升数字政务服务和监管能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无证明”城市、“15分钟政务服务圈”“全域通办”“跨省通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市场环境领域: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清理隐性壁垒,规范中介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普惠便捷”和低成本的要素生态;推进免审即享,将降税降费落实到位。
法治环境领域:不断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守信联合激励协同机制、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企业权益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等方面制度建设,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高地。
城市人文环境: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和项目保障能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完善的产业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品质和承载能力,建设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优化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构筑宜居、创新、绿色、健康、韧性的城市发展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
信用环境: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推动信用信息自动化归集、智能化应用,推动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创新。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信用应用和服务,强化试点和示范建设。
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立足郑州都市圈,以郑新一体化为先导,持续扩大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区域联动建设范围。推动郑州都市圈多领域的行政许可、电子证照互认,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跨域通办”,支持新乡市各类主体参与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郑州都市圈社会信息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强化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共用的制度保障与技术支撑,建设郑新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第三部分:包括第九章实施保障。主要从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加大财政支持、鼓励改革创新、强化监督评估、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