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支持生物经济发展 配套政策措施》
现就《新乡市支持生物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新乡市支持生物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生物经济、生物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我市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生物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2〕116号)精神,制定《新乡市支持生物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
二、《新乡市支持生物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该配套政策共包括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中原农谷建设、支持生物与新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等六个方面,共计21条。
第一部分,在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一是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二是支持关键技术攻关,三是支持引进高水平科研人才和团队。
第二部分,在支持中原农谷建设方面。一是强化生物育种创新能力,二是实施品种推广后补助,三是构建科技成果展示交流平台。
第三部分,在支持生物与新医药产业跨越发展方面。一是支持生物药品研发创新,二是支持医疗器械生产和中药产业发展,三是支持基因产业前瞻布局。
第四部分,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方面。一是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二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四是打造高成长企业培育体系。
第五部分,在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方面。一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二是强化生产要素保障,三是深化生物经济开放合作,四是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第六部分,在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方面。一是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二是支持延链补链强链,三是支持生物产业园区建设,四是提升集群平台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