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黄淑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当地传统能源企业加快新乡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提案》(1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豫新公司作为新乡市主要热源,为我市民生保障、冬季清洁取暖、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突出贡献,对此,市发改委予以高度认可,也非常乐意在权限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去协调推进豫新公司的发展,支持豫新公司大规模的风电、光伏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二、关于建立涉及火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电力系统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尤其是在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下,我们有必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省工作统一安排,加大源网荷储项目的谋划建设工作,建议豫新公司未雨绸缪,提前做好相关项目的谋划和对接工作,市发改委将予以全力支持。
三、关于风电、光伏指标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托大平台、整合大资源、引进大项目、实现大发展”的工作思路,目前是由国资公司在进行统一摸排,统一资源整合。建议豫新公司加大和国资集团的对接力度,尽快列入市政府支持上报的盘子,市发改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最终决定,全力以赴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及指标申报争取工作。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新乡新能源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