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23号提案的答复
郭振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殡仪馆搬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结合我委职责答复如下:
市发改委作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项目资金条件、政府决策意见等情况进行审核,履行审批手续。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市殡仪馆搬迁项目,自市民政局启动该项目以来,市发改委积极为项目建设提出建议意见,详细告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所需要的前置要件,并提供了一次性告知单,积极指导该项目完善立项审批手续。为支持该项目加快推进,根据市民政局申请,市发改委于2020年1月2日,完成了“关于殡仪馆新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经向市民政局了解,目前,市殡仪馆搬迁项目正在重新进行选址。
市发改委将紧密跟踪市民政局关于殡仪馆搬迁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指导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土地预审规划选址、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完善后,按照市政府决策意见,及时履行项目可研审批手续,为项目后期建设打好基础。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关注和支持市发改委工作。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