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35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35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超常规推进中原农谷建设 扎实达到“三年见成效”目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原农谷”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聚焦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重大需求,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主要承接地,新乡市把“中原农谷”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发展机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在建设农业强省中展现新乡作为。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中原农谷规划建设,重点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资金争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支持中原农谷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参与编制并推动出台中原农谷建设方案、发展规划等,形成中原农谷“1+1+1+2+N”政策体系。二是加强部门政策支持。争取省发改委出台支持中原农谷16条政策措施。市发改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原农谷建设若干支持举措》,提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平台等7大领域16条具体支持举措。平原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列入国家创建名单。以中原农谷优势冷链物流设施为载体,成功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三是强化项目资金争取。自中原农谷规划建设以来,市发改委对中原农谷相关项目优先申报、优先支持。2024年以来,共争取中原农谷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60个专项债项目通过国家审核,总投资287.48亿元,申请专项债资金51.27亿元。另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1.9亿元,已下达中央投资1.2亿元。四是推动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开展新乡民用运输机场规划研究。积极对接省发改委,将S3线(郑新轨道交通)纳入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中原城市群(河南)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24-2030年)》。五是助力提升中原农谷在国家层面影响力。2023年5月《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纪要》等其他国家层面规划明确支持新乡种业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中原农谷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原农谷尽快成势见效、提升发展水平。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指导中原农谷5县(区)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完善项目前期、立项手续。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方面,优先支持中原农谷高标准农田、种业创新能力提升等领域项目申报。支持河南省中原农谷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公共平台项目申报省自主创新资金。指导以种业为特色的平原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开展国家认定准备和后续资金申报。以项目建设推动中原农谷发展规划落实。
二是支持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积极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接,重点深化新乡民用运输机场入规研究,推动将新乡民用运输机场纳入正在修编的《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加强与省发改委汇报衔接,争取中原城市群(河南)新一轮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获国家批复后,推动郑新轨道交通项目早立项早开工。助力推动以环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为内核支撑的全要素种业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争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三是进一步推动提高中原农谷影响力。协同有关单位,强化专题研究,积极对接、争取将中原农谷纳入国家、省“十五五”规划、相关专项规划、重大战略等支持事项,进一步提高中原农谷在国家、省层面的影响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对中原农谷建设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