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和康复医学科病房床位价格延续试行的通知
关于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
和康复医学科病房床位价格延续试行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9〕3号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综合病房楼和康复医学科病房床位价格延续执行的请示》(院发字〔2018〕127号)收悉。鉴于原省发改委、省卫计委批复标准(豫发改收费〔2016〕943号)己执行到期,根据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立医院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283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综合病房楼和康复医学科病房床位价格仍按原省批复的标准试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病房床位价格。综合楼病房床位费:双人间50元/床.日、三人间35元/床.日;康复医学科病房床位费:单人间120元/间.日(配备电动起立翻身床、陪护床、沙发)、双人间50元/床.日、三人间35元/床.日;综合病房楼23层特需高级病房床位价格由医院自行确定。
二、以上病房床位价格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等在内的最高限价,下浮由你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严格执行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三、你院应加强管理,保证病房楼和病房服务设施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病房床位价格,自觉接受患者和价格、卫计、人社等部门监督。
四、本通知延续试行期一年,在试行期满三个月前需重新申报床位价格。
新 乡 市 新 乡 市 新 乡 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