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遵循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组织、规范操作、有序推进,紧紧围绕公开工作主题,立足单位实际,扎实开展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有力地推动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我委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我委2017年工作的深化推进,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豫办〔2016〕60号)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新办文〔2017〕30号)部署要求,委领导班子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积极自觉落实,把信息公开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责任、措施、人员四到位,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我委实际,多次在全体职工会议、党组会议、党员大会上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
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方面,我委集中力量,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要求,完善了新闻发布制度、群众评议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上报信息制度、信息公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制定价格听证制度、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等共23项制度,加大《关于印发新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新发改办〔2012〕261号)的落实力度,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正规。
三、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委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和分工,建立了信息公开目录,坚持“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严格限定公开事项审批责任人和公开工作执行人,明确职责。根据所公开的事项不同,严格区分事前公开、事中公开和事后公开,并限定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使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为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我委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发布程序,要求在拟制公文时,一律要填写《新乡市发改委网站信息公开审核登记表》,由主办科室明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主管领导签批后报委办公室。委办公室根据《网站信息公开审核登记表》,上传主办科室明确为主动公开的公文。
同时我委成立了委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业务科室的信息报送、网站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重点内容开展情况
我委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与促进发改工作发展相结合、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委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领导人个人工作信息长期在互联网上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了解。其他重点内容按照要求,认真开展。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豫办〔2016〕60号)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新办文〔2017〕30号)的有关部署,我委需重点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以及信用体系三个领域的信息公开。委领导对这一部署高度重视,指定由全委涉及项目的科室提供可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委收费管理科及价格管理科等科室提供可公开的价格和收费信息,委财金科提供可公开的信用信息,最后由委办公室负责发布到市政府网站以及我委官方网站。2017年,我委在重大建设项目、价格和收费以及信用体系三个领域可公开的信息,均已在我委官方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开,其中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0条,价格和收费信息9条,信用信息3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委仍会及时更新出台的相关文件。
2、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渠道。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委项目审核、备案情况。我委严格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全力做到凡属不涉密的项目审核备案情况完全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二是通过沟通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和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委采取24小时值班办公、手续特事特办等超常规工作方式,及时将有关投资方向、额度和申报情况与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进行有关信息的公开交流、沟通和协调。三是通过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对社会和市民关心的城市基础建设、社会事业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条件、程序和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等所有可公开信息进行了公开,为打造服务型机关,促进我市信息公开做出积极贡献。
3、行政执法公开情况。继续贯彻落实《新乡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们通过书面、报刊、网络,以及其他可以让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晓的方式,将我委及所属执法机构职责、执法人员情况、执法依据、审批程序、处罚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的范围包括: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依据公示、执法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公示、执法结果公示、执法监督的公示等。公示的内容主要有:办理项目审核、审批、备案的情况;实施行政处罚情况;重点项目稽查情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招投标项目的预审备案情况;物价调控及听证有关情况;其他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等情况。
4、办事流程公开情况。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是我委受理所有办件的窗口,我委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单、流程图,所有服务事项的项目、办事程序、步骤、办理时限、法律依据、是否收费等方面进行了公开,为每一个项目制定了流程图,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5、服务承诺公开情况。制定了《新乡市发改委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新乡市发改委服务承诺制度》,规定了统一的“承诺内容、承诺方法”,结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标考核办法》、《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明确了“违诺处罚”和“保障措施”。具体承诺方法是:经常性工作在永久性党务政务公开栏内进行承诺;重大紧急事项视情况需要采取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价格听证会等形式进行承诺;临时性事项或热点问题采取印发文件、告示或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承诺;在行政服务窗口进行公开承诺,由办事群众随意查阅;必要时各种形式可同时采用,以强化承诺效果。有效促进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6、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执行情况。每年定期上街宣传价格法、物价政策,发挥价格基金对物价的调节作用,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针对城市优抚对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认真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设立价格举报和咨询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及时解决群众疑难和困难;加大价格检查力度,严格控制乱收费现象。
7、财务和专项项目资金情况。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向财政局及相关单位上报各类开支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
8、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公开情况。对干部任免、选拔等人事调整,明确围绕以下程序进行:一是公开空缺职位;二是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三是进行民主推荐和测评;四是组织考察;五是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六是对拟任人员进行公示,通过委内网公示和在电梯口张贴公示,充分征询大家的意见;七是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备案;八是根据组织部、人事局批复函进行任命。
9.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情况。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委项目审核、备案情况。我委严格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全力做到凡属不涉密的项目审核备案情况完全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二是通过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委项目审核、备案情况。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我委重新制作了官方网站,政务公开领域更加全面,条理更加清晰,方便群众查阅所需信息。三是通过“河南省价格信息网”、“新乡价格信息网”和新乡日报、平原晚报、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国家价格政策和市场价格信息,解答价格热点问题,合理引导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四是通过“信用新乡”网站对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万余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万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1.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375条,其中公布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重大项目类信息8条,公用事业类信息1个,城乡建设类信息22条,监督检查类信息9条,其他信息类信息33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件。
3.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8.65万元,实行经济制裁8.65万元,上缴财政8.65万元。其中,市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16万元,上缴财政1.16万元。出色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检查任务。
2017年,我委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诉讼3起,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起。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坚持积极主动协调双方,努力化解分歧,尽量通过调节等和谐方式解决矛盾,积极应对,并总结发展改革系统案例的特点,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委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公开时效、形式和公开效果
编制了《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新乡市发改委党务公开目录》和《新乡市发改委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科学确定了公开的期限,明确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等公开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一是在行政服务窗口通过设立公开薄、发放明白卡和一次性告知单等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进行公开(比如重点项目推进会议、生物技术高层论坛通过报纸及时通报情况,行风热线、电视台沟通栏目解答群众价格疑问);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听证会等形式公开(比如水价调整听证会、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等);四是通过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我们建立了政务信息专报制度,以《发展和改革工作信息》、《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分析及月报表》《价格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动态》等简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反映我委工作动态、辅助领导决策。五是运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使各类办件的情况在电子监察网上一目了然,及时发现办件的超期和违规情况。
同时,我们注重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我们主要利用群众到服务窗口和机关办事的时机,向群众发放《评议监督卡》,设置《服务对象留言本》,方便群众向服务中心、单位和窗口反馈意见和建议;制订了《窗口服务对象评议办法》、《窗口服务对象的权力和义务》,使群众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设置了意见簿、投诉箱(例如“小金库”举报箱、公车治理举报箱等),方便群众提意见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我委行政服务窗口按照“首问负责、岗位接力、流水作业、顺向办结”的原则,工作上做到了“全程服务零障碍、登记服务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干部违纪零记录、岗位考核零扣分”。热点主要集中在重大项目、项目备案、社会民生等方面,窗口工作人员都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回复率100%,市民满意率100%。
2018年,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提高办件办事的效率,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加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2、进一步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豫办〔2016〕60号)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新办文〔2017〕30号),我委将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尤其是信用体系、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公开,合理分类,通过专栏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