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现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我委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和分工,在委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坚持“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减税降费信息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3条,其中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条,在委官方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0条,在“文明新乡发改官微”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4条,依申请公开16条。
(二)制度和平台建设情况
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方面,我委集中力量,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要求,完善了新闻发布制度、群众评议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上报信息制度、信息公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制定价格听证制度、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等共23项制度,加大《关于印发新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新发改办〔2012〕261号)的落实力度,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正规。
为拓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渠道,我委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委项目审核、备案情况。我委严格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全力做到凡属不涉密的项目审核备案情况及其他政府信息完全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二是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今年我委对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关停整合了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清风新乡发改”官方微博、“清风新乡发改”微信公众号,对保留的“文明新乡发改官微”、“新乡发改”微信公众号、“信用新乡”微信公众号、和“新乡发改”今日头条也提出了整改要求。三是通过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公开信息。截止目前,我委共编发《发改工作简报》44期,对社会和市民关心的城市基础建设、社会事业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公开招标条件、程序和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等所有可公开信息进行了公开,为打造服务型机关,促进我市信息公开做出积极贡献。
(三)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豫办〔2016〕60号)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新办文〔2017〕30号)及《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9〕80号)的有关部署,我委在官方网站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强力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价格和收费、信用体系领域的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我委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52条,包括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6条,价格和收费信息94条,信用信息87条,投资类企业风险防范监管类信息6条。
1.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9〕80号)下发之前,我委已将产生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的信息在委官方网站工作动态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委又对照工作分工,逐条细化责任,确保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1)批准服务信息公开方面:我委不仅在委官方网站公布了《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科室职责及联系方式,还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事指南”一栏详细公开了我委各项行政管理事项列表、审批范围及条件、申请材料、主要流程、内部承办科室、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业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2)批准结果信息公开方面:文件下发后,我委要求各科室(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我委产生的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等均应在批复、核准或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
(3)招标投标信息方面:我市所有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严格执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 第10号)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14年财政部令第19号)的有关规定,所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具体信息均在指定的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并按要求载明以下内容:1、项目具体情况介绍;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4、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7、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等。招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在信用新乡网站进行公示。
2.价格和收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积极通过“河南省价格信息网”、委官方网站和新乡日报、平原晚报、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国家价格政策和市场价格信息,解答价格热点问题,合理引导消费,稳定市场预期。
3.信用体系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市、县两级平台全部建成并互联互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各类信用数据2.44亿余条,人均46.9条,为开展信用信息应用及联合奖惩工作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撑。信用中国(河南新乡)网站已公开“双公示”信息58.4万余条,发布新闻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14764条,公示各类信用承诺7500余条,点击量突破64.4万人次,已成为全市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窗口。建成新乡市信用平台(二期)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市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累计查询3.6万余次,反馈案例391条,全市“逢办必查”“逢批必查”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正在形成。
(四)主动回应、强化政策解读
一是主动接受公共媒体采访。2019年,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和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等多次走进中共新乡市委督查室与新乡电视台联合开办的大型电视问政栏目《面对面》直播间,针对水、电、气、暖等公共资源收费、物价等热门民生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接受群众在线咨询,在与百姓互动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公众关注的政策热点。组织参加“行风热线”活动8期,利用广播主动宣传政策法规,介绍全市阶段性工作在委内的落实情况,向民众介绍利好政策信息。
二是积极回应网民关切。通过依申请公开、市长信箱、主任信箱、来电来访、网民留言、12345热线等途径,宣传政策、解读政策,扩大舆情收集范围,主动担当,回应热点问题。回复“市长信箱”留言14余条,主任信箱42条,人民网留言6条,12345热线29条。
(五)积极组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为增强各科室及委属各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专业性和科学性,12月7日,结合宪法宣传周法治培训,我委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委法规科人员就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解答大家在工作中的疑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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