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市发改委结合本职工作,围绕群众关注领域,主动上传⾄门户网站各类信息300余条,主动公开本部门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2023年共计办理行政许可5件、行政处罚0件,⽆⾏政复议和⾏政诉讼,⽆⾏政事业性收费。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市发改委共收悉群众依申请公开58项,我委均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由我委负责公开的2项内容予以公开,4项部分公开,同时对无法提供的向群众告知不予公开原因或其他获取渠道,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专人负责对平台内领导信息、通知公告、价格监测等栏目进行更新,确保对民生政策、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宣传和公开,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了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18 | 3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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