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工作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 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20〕77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降低全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渡过难关。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对口部门责任分工原则,也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报刊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强降成本政策宣传解读,努力使广大企业熟悉政策内容,用足用好政策。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降成本工作的经验做法,将典型经验及时上报省对口部门和市降成本办。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衔接沟通,争取上级政策在新乡最大化;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谋划、储备一批降成本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降成本月通报工作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部门降成本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上报省对口部门,同时报市降成本办,市降成本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提醒。
联系电话:3696730 邮箱:jjyxtj@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183号),进一步降低全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渡过难关,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实施2020年降成本政策措施。
一、落实好既定减税降费政策
1.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前期出台的6月底前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包括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延缓到明年首个申报期。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各类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实现足额退税。(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
2.落实相关收费基金减免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优先建设培育集成电路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落实按投资额30%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河南省税务局)
3.降低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主要针对企业实施互联网接入宽带和专线降费,并重点向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倾斜,整体上实现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4.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建立治理违规涉企收费成效评估机制。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重点排查“过头税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畅通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整治力度。(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税务局)
二、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5.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传导渠道。落实好稳健货币政策,继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灵活运用降准、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落细落实国家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提高使用率和覆盖面。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
6.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新增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范围内的1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对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项目减半收取再担保费。落实好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担保费率相关政策,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7.注重发挥定向工具作用。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至明年3月底,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小微企业应延尽延,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大型商业银行继续发挥低利率融资的头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长期融资,加大对外向型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
8.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融资工具。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的运用占比,推动贷款利率下行。鼓励银行积极开发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产品,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和“银税互动”,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发展股权融资。运用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供给。(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税务局)
9.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按规定拨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满足企业实际还息资金需求,切实减轻企业融资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保障。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创新反担保方式,放宽反担保要求,提高信用与保证类担保占比。鼓励银行合理让利,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客户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
三、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0.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限制。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以外不得设置准入条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积极争取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将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符合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许可证电子证书。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化和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并于年底前全面推开实施。不得干预连锁企业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厅、河南省税务局)
11.优化政府服务业务流程。加快出台《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逐项优化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和时限要求。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适时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审合一、多检合一。(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12.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总局下放的生产许可办理事项,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等材料,由各级许可审查审批部门通过政府信息系统查询核验。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简化优化网上办理程序,由3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逐步压减为5个工作日内(水泥、建筑用钢筋、危险化学品除外)。实行电子化、无纸化审批,由现在的线下办理,全部改为“线上”办理,全过程网上办理,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发证。严格落实对期满换证企业的“绿色通道”政策,即期满换证企业作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承诺的免于实地核查。(省市场监管局)
13.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简化助企纾困政策手续,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进各部门、各级政府间基础公共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整合,加大开放力度。加快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省大数据局等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河南省税务局)
14.降低政策遵从成本。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清理废除已制定出台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一刀切”,避免过快提高标准导致企业应对失措。(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