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 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20〕77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降低全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渡过难关。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对口部门责任分工原则,也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报刊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强降成本政策宣传解读,努力使广大企业熟悉政策内容,用足用好政策。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降成本工作的经验做法,将典型经验及时上报省对口部门和市降成本办。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衔接沟通,争取上级政策在新乡最大化;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谋划、储备一批降成本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降成本月通报工作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部门降成本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上报省对口部门,同时报市降成本办,市降成本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提醒。
联系电话:3696730 邮箱:jjyxtj@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
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