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英才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22〕292号
新乡市英才学校:
你校《关于延续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校〔2022〕6号)收悉。鉴于原批复的收费标准已执行到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精神,同意你校教育收费仍按原批复的标准执行,并就你校教育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小学学费6500元/生·学年,初中7800元/生·学年,高中学费9600元/生·学年;住宿费六人间为1100元/生·学年。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通知标准, 按学期或学年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收取。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