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高铁东站公交公司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发改收费〔2024〕130号
新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府转来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延续执行新乡文庙立体机械停车库、高铁东站公交公司停车场机动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新城管〔2024〕60号)收悉。鉴于原批复的收费标准已执行到期,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新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收费〔2017〕549号)有关规定,经重新评估,并报市政府同意,批准新乡高铁东站公交公司停车场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机动车停车前30分钟免费,4小时以内(含免费时段)5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全天24小时为一个收费周期,最高收费20元。停车超过一个收费周期的,按每小时1元加收,累计不得超过20元/天。停车超过一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适当减免停车费用。
二、新能源汽车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
三、军警、消防、救护、应急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你公司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10日,文件到期前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续或调价申请。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