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乡市信用环境工作专班的通知
新信用办〔2020〕9号
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立新乡市信用环境工作专班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印发<2020年新乡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营商〔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信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新乡市信用环境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研究解决信用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持续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着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一)研究优化优化信用环境工作进展中的措施落实、工作难点,协商解决信用环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传达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政策要求和精神,定期听取市有关部门落实优化信用环境情况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等。
(三)加强对市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
(四)完成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班组成
工作专班由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中级法院、工信局、税务局、商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等20家单位组成。
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跃勇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张文慧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工作专班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发改委副主任王生芳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专班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专班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向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上级部门政策动态和具体措施,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作装扮的作用。
(三)工作专班要认真跟踪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