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信用新乡建设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202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高质量推进信用新乡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 日
高质量推进信用新乡建设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32号),加快构建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用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乡绚丽篇章提供有力信用保障。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信用促进经济循环高效畅通作用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和市场信用服务更加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规范有效运行,信用惠民便企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全社会诚实守信氛围更加浓厚,加快建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
二、全面提升政务诚信水平
(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在严格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全面落实“十公示”制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十类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一门一窗、一站一次、一网一键、一制一章”要求,实现市级政务服务“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透明规范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大数据局、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深化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督促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和会议纪要批复文件承诺事项,严禁以政府换届、机构改革、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新官不理旧账”。依托省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受理平台,持续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披露和处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价反馈机制,及时处置政府失信问题和舆情,经核实后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发改委、中级法院、工信局等配合)
(三)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
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网络课堂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违法失信警示教育,引导各级公务员牢固树立诚信意识,积极发挥表率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
三、开展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提升行动
(一)加强生产流通领域信用建设
1.推进质量品牌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产品等重要产品质量追溯,支持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农业基地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集散、加工、展示、交易中引入信用追溯码,充分挖掘追溯数据在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塑造中的应用价值。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地理标志品牌诚信建设,打造一批市场信誉好、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扩大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2.加强供应链信用管理。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健全供应链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供应链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做好供应链风险管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政务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
3.筑牢安全生产信用防线。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推进安全监管执法等信息共享共用,健全覆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坚持激励和惩戒并重,实施信用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助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配合)
4.深化“信用交通市”建设。围绕“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出租车等重点,探索建立信用动态评价制度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网约车、货车超限超载等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企业作出自律型信用承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深化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选择冷链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大宗货物运输等条件相对成熟的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建设试点。推动大宗商品物流园区将信用机制与交付交割、结算融资、通关保税等功能结合,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加强就业收入分配领域信用建设
1.加强就业领域信用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就业轨迹、劳动仲裁、违法用工等信用记录,健全劳动用工领域招聘求职信用互查机制,严厉打击招聘欺诈、就业歧视、付费实习、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高校毕业生严守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经济诚信、就业诚信,重点治理论文抄袭、考试作弊、就业违约等校园失信行为。推动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监管系统联通,实现招聘企业信用报告“一键查询”。(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
2.惩戒劳动用工违法失信行为。开展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健全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以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用人单位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强劳动合同履行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加大对恶意欠薪、非法用工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3.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对纳税人实施相应奖惩措施。严厉打击“暴力虚开”、虚假抵扣、隐瞒收入等偷税、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定期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和“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健全社会保障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建立社保漏缴、欠缴、少缴日常监测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退出等环节的信用管理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保障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
(三)加强投资消费领域信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