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高铁区域中原东路以北道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新乡市高铁区域中原东路以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新建市政〔2018〕28号)收悉。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味,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实施范围新乡市高铁区域,位于宏力大道、京珠高速公路、平原路和东外环(107国道)所围合的区域,总占地面积约2.56km?。建设内容包括:新乡市高铁区域中原东路以北道路工程项目:1.站前一街(宏力大道~站前三街)城市道路工程(含桥梁);2.站前八路(站前九街~站前七街)城市道路工程;3.站前五街(宏力大道~中原东路)城市道路工程;4.站前七街(宏力大道~中原东路)城市道路工程;5.站前九街(宏力大道~中原东路)城市道路工程;6.站前二路(站前九街~站前一街)城市道路工程。编制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污水、雨水、照明、电缆沟及绿化等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控制在9313万元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要求
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新发改城镇〔2018〕287号28项。
请据此批复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