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老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批复关于新乡市老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函》(新建市政〔2018〕39号)收悉,为解决市区污雨水分流不彻底,雨天泵站排涝污染河道问题。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含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牧野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围合的区域,总计约65k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污雨水管网分流,包括老城区44条道路514个污雨混接点整治;2.对16条道路污雨水管道进行清淤;3.对19座雨水泵站老旧设备更新改造,针对7座雨水泵站末端截污设施进行改造;4.对中原路(郊委路—和平大道)等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完善。新建污水管道6240m,新建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43座,破除并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53520m2,破除并恢复绿化带面积11480 m2;5.对王村斜沟、白小屯斜沟、新辉路斜沟三条斜沟进行清淤,清淤量11516m3。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757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