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高铁区域中原东路以北道路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批复新乡市高铁区域中原东路以北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新建市政〔2018〕45号)收悉,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完善高铁站区路网结构。经评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新乡市宏力大道、京珠高速公路、平原路和东外环所围合区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共6条,路线总长2353m。分别为:1.站前一街(宏力大道~站前三街)城市道路工程;2. 站前八路(站前九街~站前七街)城市道路工程;3. 站前五街(宏力大道~中原东路)城市道路工程;4. 站前七街(宏力大道~中原东路)城市道路工程;5. 站前九街(宏力大道~中原东路)城市道路工程;6. 站前二路(站前九街~站前一街)城市道路工程。新建桥梁1座面积共1010㎡,新增污水管道总长2558m,新增雨水管道4755m,新修路灯115套,埋设电缆4590m,电缆板沟2360m,新增行道树940株,新增绿化面积9715㎡。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297.3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