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双泉路(G234—新中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批复新乡市双泉路(G234—新中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新建函〔2019〕14号)收悉。为加快推进生态城建设,打通生态城东西连通道路,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形象。同意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辉县市内,西接G234,东至新中大道,全长8041米,设计车速50km/h,道路红线4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污水、雨水、照明、缆线管廊、绿化、桥梁工程,工程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用。
三、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控制在15亿元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要求
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019-410704-48-01-016126。
请据此批复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2019年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