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卫河(市区段)综合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卫河环境治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新乡市卫河(市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新卫〔2019〕2号)收悉,为加快推进卫河环境治理,提高城市形象,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卫河环境治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市区段自西环至北环,全长16千米,总面积515公顷。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引水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滨河道路。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6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亿元,其余部分为社会融资。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6年。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三)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