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新乡市新建10座公厕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新建10座公厕可研报告进行立项批复的函》(新城管〔2019〕120号)收悉,为有效解决我市市区人民群众“如厕难”等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公厕工程位于新乡市市区,共10座,建筑面积675㎡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工程费用276万元,其他费用2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三)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019-410702-78-01-061615。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