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中央资金10076万元
我市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0076万元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转发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20〕506号)要求,本次下达我市纳入棚户区和公租房改造计划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11251万元,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0076万元,县(市、区)投资1175万元。5个项目分别为:原印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龙湖景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张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封丘县黄德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获嘉县府庄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小区红线内)、辉县市城关镇城内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辉都花园)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要统筹用于与保障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配套基础设施。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