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市市政污泥处置项目(二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乡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新乡市市政污泥处置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新建函〔2020〕51号)收悉。为解决新乡市市政污泥处理对环境的影响问题,推动市政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同意该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单位
新乡市住建局。
二、项目建设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设计市政污泥日处理量为600t,分布实施,近期设计污泥处理规模300t/d,土建工程一次建成,预留远期设备安装位置。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1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匡算总投资控制在14000万元内,采用BOT模式建设。
六、要求
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020-410781-77-01-103269 。
请据此批复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