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乡市第三十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发改社会〔2021〕33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市第三十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第三十二中学新建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新教函〔2020〕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基础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依市教育局申请,同意实施新乡市第三十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第三十二中学校内(红旗区振中街319号)。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综合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面积7980.53平方米,以及地面硬化、给排水、供电等室外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646万元,资金来源为教育费附加。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招标方案:依法对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2102-410700-04-01-660066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