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新乡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批新乡市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网新乡供电公司2021年第一批新乡市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新乡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2021年第一批新乡市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新电发展〔2021〕1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优化电网结构,保持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适应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电负荷增长。同意建设新乡市区东部网架加强(千佛~祥和110千伏网架)工程、河南新乡延津司寨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新乡城区10千伏廉政教育基地开关站新建工程等一批电网项目。
二、本次核准的110千伏电网项目共计2项,建设总规模为线路21.4千米,总投资约为3192万元。各项目建设地点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35千伏项目3项,建设总规模为线路2千米,变电容量2万千伏安,总投资约为513万元,建设地点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2。
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共计191项,其中,市区10千伏电网项目共计33项,建设总规模为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长度52.15千米,新建改造配变28台,容量0.33万千伏安,投资约为3501.31万元;县域10千伏电网项目共计158项,建设总规模为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长度369.78千米,新建改造配变161台,容量1.9万千伏安,项目总投资约为12578.13万元。各项目建设地点和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3。
三、本次核准的电网项目总投资约为1.9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0.4亿元,其中,110千伏、35千伏约占总投资的25%,10千伏约占总投资的20%,由国网新乡供电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剩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严格遵守输变电技术操作规程,完善维修保养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五、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具体内容见附件4。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主要支持性文件情况详见附件1。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国网新乡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110千伏电网项目核准情况汇总表
2.35千伏及以下项目核准情况汇总表
3.10千伏及以下项目核准情况汇总表
4.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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