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和平大道(荣校路—中原路)电力管沟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新乡市和平大道(荣校路—中原路)电力管沟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新建市政〔2018〕44号)收悉,为改善老城区污水管道排放能力,提升道路配套电力管沟设施容量。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 建设单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全长3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道、电力电缆敷设及电力管沟扩建、道路路面结构恢复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5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三)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项目编号为新发改城镇〔2018〕371号38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