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双泉路(G234-新中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批复新乡市双泉路(G234-新中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函》(新建函〔2019〕45号)收悉,为加快推进生态城主次干道建设,打通生态城东西连通道路,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形象,经专家评审通过,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双泉路位于新乡市生态城内,西接国道G234,东至新中大道,全长8037.44米(K7+520—新中大道路段,长度约517.44米,本次拟对该路段现状机动车道结构进行加铺,并扩宽至标准机动车道宽度,其他路幅形式均按照规划断面对其进行改造),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红线45米,规划道路横断面为:45m(红线)=3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m(机非隔离带)+28m(机动车道)+2m(机非隔离带)+3.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道路绿线100米,道路红线两侧各设置27.5米绿地。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污水、雨水、照明、缆线管廊、绿化、桥梁工程、征地、拆迁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43075.6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34个月。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具体见附件)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二)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照《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9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