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生物质热电联产规划(2020-2035)的批复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生物质热电联产规划(2020-2035)的批复
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送的《关于对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生物质热电联产规划批复的请示》(卫发改〔2020〕2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第三方机构评审通过。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企业用热用汽和居民采暖问题,实现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区域能源结构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印发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经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原则同意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生物质热电联产规划(2020-2035年)。
二、合理确定供热范围。根据《卫辉市城乡总体规划》《卫辉市集中供热规划》等,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生物质热电联产规划范围为卫辉市后河镇西部,西至京港澳高速公路且紧邻高速公路进出口,东至经五路、迎宾大道,北至纬一路,南至S101线新濮公路、园区大道,总规划面积约6.7平方公里。
三、科学预测热负荷需求。本热电联产规划年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中期规划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近期规划采暖热负荷约38.15MW,工业热负荷约83t/h;远期规划热负荷根据园区发展逐步增加。
四、根据产业政策和供热实际,原则同意《规划》中提出的热源建设方案。其中,近期拟新建2×75t生物质锅炉+ 2台15MW发电机组对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
五、热电联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供热管网、环保等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严格遵守发电技术操作规程,完善维修保养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环保运行。
六、请卫辉市切实抓好《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生物质热电联产规划》的组织实施。一是按规定履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程序,并根据城市发展、热负荷增长实际进展等状况,对热网、热源建设方案适时进行滚动调整;二是做好配套热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热电联产节能减排效益,提高集中供热系统整体能源利用效率;三是严格执行供热改造机组调峰能力相关规定,确保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保障电力、热力安全可靠供应。 四是卫辉市后河专业园区生物质热电联产规划 实施过程中,要衔接协调新乡市、卫辉市上级供热供汽规划。
七、热电联产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由需调整的,提前以正式文形式申请变更。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