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27林桐线与S310交叉口至新菏铁路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发改基础〔2021〕148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S227林桐线与S310交叉口至新菏铁路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呈报S227林桐线与S310交叉口至新菏铁路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公路计〔2021〕104号)收悉。结合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对S227林桐线与S310交叉口至新菏铁路段实施改造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S227林桐线是新乡市境内重要的南北向干线公路,S227林桐线与S310交叉口至新菏铁路段道路交通状况较差,难以充分发挥干线公路网整体效益,制约区域经济发展。实施S227林桐线与S310交叉口至新菏铁路段改造工程对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二、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与省道S310交叉口处(K144+414),路线自北向南途径沙门村,于K145+183处过沙门小桥、向南过小杨庄,于K149+123过南分干渠桥,止于跨新菏铁路桥北头处(K150+573)。项目线路全长6.159公里,全部为原路改造。
全线共利用小桥62米/2座;设平面交叉8处。设交通安全及工程设施6.159公里。
三、主要技术标准
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路面宽度12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路基和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50。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该项目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992.7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和省补助,其余由项目业主筹措解决。
六、同意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
八、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106-410700-04-01-188828。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