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河湖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报送〈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河湖〔2024〕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新政阅〔2024〕8号)精神,经组织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补充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法人:新乡市河湖事务中心。
二、工程治理范围: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界(桩号7+200)~西孟入卫口(桩号0+000),治理标准为5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
三、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7.2km,两岸堤防整治14.4km,以及堤顶道路、提排站、水文巡测站、主槽及堤防防护等建设。
四、工程等别和规模:工程等别为Ⅳ等,规模为小(2)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942.6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解决。
六、同意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体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请你们按照市纪委新纪发〔2013〕1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2310-410700-04-01-421582。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