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诊疗中心病房楼床位试行价格的通知
关于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诊疗中心
病房楼床位试行价格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8〕221号
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烧伤诊疗中心病房楼床位收费价格的请示》(新院字〔2018〕56号)收悉。根据原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立医院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283号)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合法性审查,报审价会研究,现将烧伤诊疗中心病房楼床位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病房床位价格。单人间80元/床·日、双人间40元/床·日、三人间30元/床·日,房间内配置有中心供氧系统、呼叫系统、多功能病床、ipad平板电脑、储物柜、可供24小时热水洗浴等。
以上病房床位价格均包含空调费、取暖费在内的综合价格,不得在床位价格以外再重复收取其他费用。
二、你院应加强管理,保证病房楼和病房服务设施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并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床位价格,自觉接受患者和价格、卫生部门监督。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期一年,在试行期满三月前重新申报床位价格。
新 乡 市 新 乡 市 新 乡 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