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8〕196号
新乡无线电管理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3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 乡 市 财 政 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