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龙学校高中部学生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金龙学校高中部学生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19〕255号
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龙学校:
你校《关于高中住宿费标准延期使用的申请》(校字〔2019〕13号)收悉。鉴于原批复的收费标准已执行到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精神,同意你校教育收费仍按原批复的标准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中部六人间住宿费按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收取。
二、你校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