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十中英才学校教育收费 标准的通知
关于新乡十中英才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20〕120号
新乡十中英才学校:
你校《关于延续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2020〕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教育收费按原批复标准延续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小学学费6500元/生·学年,初中7800元/生·学年,高中学费9600元/生·学年;住宿费六人间为1100元/生·学年。
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规定,2019年秋季招生前入校的学生仍按2019年调整前的原标准执行到毕业。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通知标准, 按学期或学年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收取。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二年。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