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新乡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2021〕326号
新乡学院:
你院《关于新增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院政字〔2021〕100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原省发展计划委、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225号)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报审价会集体研究决定,现就你校住宿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10人间每生每年450元;12人间每生每年400元。
二、学院要保证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的完好并为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电、用水等,并不得在住宿费以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有关费用。
三、学院应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入学开始起执行,有效期2024年6月30日。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