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我要评议”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打造新乡市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我要评议”工作,请广大群众在办理政务事项后,对所办事项的办事流程、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等进行扫码评议。如您在扫码评议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1.反馈电话:0373-3697355
2.反馈邮箱:xxyshjts@163.com
评议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我要评议”工作。支持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助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全面提升。
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