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实施方案(试行)》
新营商〔2020〕1号
关于印发《新乡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新乡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
2020年6月24日
新乡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为市场主体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根据《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营商综合〔2020〕9号)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攻坚的具体要求,落实我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的工作目标,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企业开办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管理模式,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再造企业开办流程,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0 年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采用联合办公、并联审批方式实现0.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三、工作任务
(一)实行企业开办“并联办理”制度
对企业开办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环节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办理,统一窗口出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
(二)建立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
将原分设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窗口资源进行整合,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开办企业线下服务专区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企业开办所需材料,各有关部门并联办理,减少企业往返跑路。政务服务大厅要合理调整窗口布局和功能融合,规划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各有关部门要向综合受理窗口增派业务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提高业务办理能力;要强化专项经费保障,配齐必要办公设备,做好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大数据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
(三)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1.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的办结时限由目前的2.5个工作日以内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采用联合办公、并联审批方式实现0.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
2.引导商业银行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鼓励企业通过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移动端APP提交银行开户预约申请,通过扫码录入、在线填报、选取银行账号、预约排号等方式,为企业开户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大数据局、相关商业银行)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本实施方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参照执行本实施方案。
(二)加强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于7月1日前报送进驻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人员名单。市政务大数据局在7月25日前完成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的窗口、办公场所及基础设施的配置。各相关单位在7月30日前完成人员、业务进驻。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制作企业开办指南,绘制企业开办流程图和告知单,通过政府网站、办事窗口、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向市场主体公开,引导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开办环节、开办时间、申报材料和办理途径,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惠企覆盖面。
(四)强化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