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乡市“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 2019、202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豫节减办〔2021〕8号)要求,我市下发《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新节减办〔2021〕8号),于2021年11月3日—20日组织开展新乡市“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我市纳入河南省“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企业共有46家,其中,“千家”企业3家,“万家”企业43家。经考核组综合评定,全市46家重点用能单位均完成了2019、202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其中,2019年度“超额完成”等次5家,“完成”等次25家,“基本完成”等次16家;2020年度“超额完成”等次5家,“完成”等次22家,“基本完成”等次19家。
现对新乡市“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2019、202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市发改委环资科反映,联系电话:3696877,邮箱:xxfgwjn@126.com。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