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新乡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学思悟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政府建设,对于推进市域治理和法治建设整体工作水平提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我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连续9年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报告会——“法治讲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累计参加学习7000人次。组织各基层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报道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压实“第一责任”,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谋篇布局
(一)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4次,对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法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科学编制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机制保障。持续强化“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依法治市考核指标细则纳入市级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坚持示范引领,扎实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争率先突破。
(三)加强能力建设。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率先实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一会一学”制度,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着力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将法治教育培训、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依法行政理论测试”制度,开展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次,依法行政培训班2次,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示范培训班1次,示范引领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培训400余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注重跟踪问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治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增加分值权重。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硬指标”。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综合督查,重点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服务保障“万人助万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8个方面37项工作,对12个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和41家相关单位开展督查,切实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服务发展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救灾防疫双战双赢。面对有历史记录以来的特大暴雨灾害,我市精准研判,依法科学决策,迅速行动,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导推动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工作落实,依法严打严处涉及汛情、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守住了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底线,全年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立由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在全省首推“双向挂职”制度,有效降低政企沟通互动成本。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工作理念,运用法治力量,聚焦企业问题难题,共收集企业问题2482个,已解决2450个,问题解决率为98.7%。设立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实现企业开办1日办结,比全省规定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二。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全程电子化”和“1110模式”(一网通办、一个环节、一日内办结、零成本),实现72项事项“一次办妥”。全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数据4.5亿条,增长1.55亿条,增长量居全省第二位。建立守信激励机制,为守信企业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着力构建“诚信受益、信用有价”的社会氛围。长垣市、辉县市成功创建全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长垣市综合得分全省第一。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三)“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在全省率先建立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归集各类事项数据420万余条,对全市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等实现可视化数字展现,真正实现业务数据“一网共享”、权力运行“一网统管”,让所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全省首创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有力保障“三个一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800个事项实现“全省通办”,150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不见面审批”占比达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承诺时限压缩75%以上。
(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根据盐业体制改革、城管体制改革、放权赋能改革等情况,及时调整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新增691项,删除144项,调整职权要素240项。
(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破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瓶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大力推行“减县补乡”,着力解决乡镇(街道)执法力量不足难题。截至2021年底,12个县(市、区)共向145个乡镇(街道)下沉人员2614名,有效充实了基层执法力量,提升了基层执法效能。
(六)生态环境保护日益强化。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查办案件3150起。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PM2.5、PM10、优良天数三项考核指标,综合指数较2020年下降3.4%。
四、完善制度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立法先行。结合新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审议把关,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2021年制定《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将《新乡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列入2022年度市政府立法审议项目,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文件21件,报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达100%。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新政〔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的规定》(新政办〔2020〕20号)等文件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市法律顾问全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近3000次,为科学依法行政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五、强化服务效能,促进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一)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推进。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52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630项。国家税务总局新乡高新区税务局、延津县卫健委荣获河南省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称号。新乡市卫健委被评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我市荣获首届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二等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
(二)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完善。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案卷评查,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积极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全市11233名执法人员参加省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参赛率达97.98%,位列全省前列。积极创建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等7部地方性法规全部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新办理行政执法证1646个,行政执法监督证42个。
六、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审计统计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项目255个,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6.53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1.04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5.02亿元。严格执行统计制度,统计执法检查企业(项目)169家。
(二)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全市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县(市、区)政府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目录已完成并集中公开。优化“12345”热线平台运行机制,积极做好社会关切互动回应工作,提高群众反映件的满意度,2021年共办理“12345”市长热线37.3万件,网民留言1549件,市长信箱留言4799件,群众综合满意度91.8%。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市级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3件。
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独特功能和主渠道作用,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豫政办〔2021〕53号),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步提高。
(二)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全面推行“网格服务+党员联户+红分管理”治理模式,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建设,最大限度把矛盾隐患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2021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0.07万起,化解9.8万起,化解率97.66%。积极指导仲裁机构加强民商争议化解,新乡仲裁委全年受理案件358件,案件标的额8.42亿元,调解率达41.7%。
(三)依法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坚持依法办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领导干部包案、信访信息研判预警、联合接访等多项工作机制,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持续深化。全市1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4个公共法律服务站,312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同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选配786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高标准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目标;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共法律服务24小时自助区,率先推出线上审批和预约服务,率先试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
(五)全民普法宣传成效显著。制定下发“八五”普法规划,高标准部署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创新开展“12·4”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防电诈”宣传等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小荷”青少年法治教育稳步推进,全市1726所中小学聘请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辉县市、红旗区2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牧野区善河村等4个村(社区)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前一年完成为每个行政村培育5-8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八、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编制《新乡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成立100余人的应急管理专家库,提高依法处置能力。建设“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组建城市生命线工程应急救援队,开展各类应急预警演练405次。完成市、县应急指挥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联合驻军、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完善军地协同机制,现场救援更加科学、专业。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基层法治建设力量较为薄弱等短板。针对这些短板,我们将抓好“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
202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持续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中展现新乡更大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