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守规范 服务质效再提升——市发改委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服务意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建设,助力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6月12日,市发改委组织开展2024年“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学习《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进行知识测试。委领导赵延海、刘保方和行政审批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了培训与测试。
《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是新乡首部营商领域地方立法,《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依法加强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建设。活动中,行政事项服务科带领大家对《条例》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章节进行了深入学习。随后,全体培训人员参加了知识测试,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
通过此次活动,市发改委干部职工对《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推进政务服务场所、平台、事项、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今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向更加明确。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严格遵守《条例》,确保政务服务依法规范、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廉洁诚信。
《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是新乡首部营商领域地方立法,《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依法加强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建设。活动中,行政事项服务科带领大家对《条例》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章节进行了深入学习。随后,全体培训人员参加了知识测试,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
通过此次活动,市发改委干部职工对《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推进政务服务场所、平台、事项、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今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向更加明确。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严格遵守《条例》,确保政务服务依法规范、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廉洁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