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说明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2〕35号)等规定,我委2024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