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反馈】关于《新乡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公民诚信意识,全面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起草了《新乡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止2024年2月20日,收到4条建议,均已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