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束】关于公开征求拟调整新乡市红旗区区直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等规定,对新乡市红旗区区直幼儿园生均保教成本进行监审,经合法性审查、审价委员会研究,初步拟定了新乡市红旗区区直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现将拟定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保教费标准调整为600元/生·月。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3696890
联系地址:市行政办公楼1416房间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