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发展民营企业的建议》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答复如下:
一、我市民营经济整体情况
我市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超60万户,贡献了全市7成以上的GDP,8成以上的税收,9成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全市11家上市企业中9家为民营企业,67家国家级、55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心连心集团、卫华集团上榜2024年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河南矿山等9家企业上榜2024河南民营企业百强榜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市实现“产业兴市”和“制造强市”的重要力量。
今年以来,我市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工作领导,在全省较早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完善了组织架构。印发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任务分工、骨干企业培育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细化各项任务台账。特别是,6月6日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市委李卫东书记作重要讲话,增强了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
二、鼓励研发创新和人才建设方面
自主创新是实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市坚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市7家产业研究院和4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中,9家为民营企业组建。截至目前,全市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达到9家(华兰、新航、科隆、心连心、卫华、驼人、银金达、河南矿山、威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家,17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211家省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分别达到883家、1446家。16家企业入选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已获批省级创新联合体5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2024年全市科技支出达21.19亿元,增幅18.8%,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成授权专利3031件,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0亿元。
不断完善支持企业创新政策,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资金支持。落实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政策,其中,对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支持。修订完善新乡市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支持政策并延续至2026年底,支持企业开辟“新赛道”、构建“新业态”、创造“新模式”,通过数字赋能、转型升级,推动新乡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才是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我们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一线有序流动,2024年以来,全市新认定科技副总49名,对选聘的“科技副总”符合规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人社部门累计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各类招聘活动699场,帮助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解决人才短缺问题。我们出台深化校企校地合作的“十条”措施,举办校地校企合作签约活动2场,现场签约项目110个。今年5月份,我们召开全市校企校地合作省外高校院所对接百日攻坚动员大会,成立15个工作专班,目前已开展省外高校院所专场对接活动11场,达成校企合作项目32个,技术合作金额共计7000余万元,签订校地战略合作协议4个,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参与。迭代升级“新乡英才”计划,给予高层次人才、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英才、高技能人才补贴支持和子女教育等综合配套服务,建设新乡人才社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全市延揽各类人才4.3万人。
三、组织民营企业合作交流方面
按照省部署,深入开展“学查改·以企观政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市县两级“四大班子”领导与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做到“四上”企业走访全覆盖。其中市本级走访“四上”企业530家,在活动中察实情、听诉求、解难题、强信心。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合作交流,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促进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一季度,全市工商联系统累计开展交流培训班次4个,累计培训600余人次。邀请企业参加北京新乡企业商会年会;海南新乡企业商会年会、2025全球豫商大会、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多项活动。组织参加经贸交流活动及会议120余次。去年以来,市发改委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国家、省等高规格活动67人次。先后推荐我市民营企业参加夏季达沃斯论坛和国家发改委民营企业座谈会等高层次活动,动员我市民营企业参加商务部外贸产品标准与认证国际化专题培训和第二届国际链博会,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发改委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好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持续落实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