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81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新乡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氢能物流车普及应用。氢能物流车辆是氢能的重要应用场景之一,在物流运输领域具有显著的优势和广阔的前景。2022年3月,我市印发《新乡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方案》以及《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加氢站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22〕21号),明确了发展重点,细化了任务目标,理顺了管理体制,为氢能车辆普及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关于在非化工园区制氢。部分地区积极探索优化氢能产业发展政策,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已取得一定成效。我省也在就相关政策进行探索,2024年6月,省发改委向各地市征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目前正式文件尚未印发。
三、关于推进氢能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氢能产业是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点方向。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氢能产业呈现较好发展态势,已初步形成从制氢、储氢、加氢装备到氢燃料电池的产业链。2022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新政〔2022〕30号),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规划指引。
下一步,结合您所提建议,我委将会同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氢能政策支撑体系,大力拓展氢能规模化、商业化终端应用场景,推动全产业链发展,打造氢能产业高地。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