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育才实验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乡市育才实验学校:
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等文件精神,经价格调查、成本监审(评估)、合法性审查、审价会集体研究、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对你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小学学费10000元/生·学年,初中学费1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8人间1600元/生·学年。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批复标准, 按学期或学年向学生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收取。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文件到期前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续或调价申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乡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