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开达学校等五所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乡市开达学校、世青实验学校、艺术高级中学、拓晋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卫滨区博涵小学:
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精神,经重新评估,并报市政府同意,批准你们5所学校教育收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现就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新乡市开达学校:高中学费10800元/生·学年;住宿费6人间1100元/生·学年。
新乡市世青实验学校:学费10400元/生·学年;住宿费8人间1000元/生·学年。
新乡市艺术高级中学:学费1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7人间830元/生·学年,8人间900元/生·学年。
新乡市拓晋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70元/生·学年。
新乡市卫滨区博涵小学:学费9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00元/生·学年。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批复标准, 按学期或学年向学生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收取。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文件到期前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续或调价申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乡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6日